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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漾汐止,愛在櫻花樹下

2024.01.20 - 2024.02.18

1231_2048x2900.jpg花漾汐止,愛在櫻花樹下 


、攝影人氣大賞 
前三名人氣王,有機會獲得總獎金9,000元!立即參與拿獎金

【活動辦法】

1.活動期間:113/1/20(六)~113/2/18(日)至iFG遠雄廣場Facebook粉絲專頁,花漾汐止活動專區,上傳「你與汐止櫻花季」的合照。

2.合照需要有人物入鏡拍攝畫面中(對象不限制,看的到臉部,歡迎拍攝親朋好友),拍攝場景為汐止.康誥坑溪 櫻花大道。

3.邀請你的朋友一起讚聲!照片按讚數最高的前三名人氣王,有機會獲得遠雄廣場現金禮券。 
人氣王第一名:iFG禮券五千元 
人氣王第二名:iFG禮券三千元 
人氣王第三名:iFG禮券一千元 

你的攝影作品有機會在一樓創藝廊道展出;展覽時間:113/3/1(五)~113/4/30(二)。 

4.詳細活動辦法,請參考FB公告以及活動專區詳情。

立即參與拿獎金

【得獎&入選名單】

人氣王第一名:Ya Orange

人氣王第二名:Elia Wang

人氣王第三名:Xing Xing

入選者:Hsuan Ku / Li-Chun Kuo / Tr Hsieh / 口翁 家 三 甲鳥 カモ / 李茹茹 / 孫秀月 / 章家綺 / 陳小陽 / 葉幸恩 / 劉順得


、打卡活動 新會員加碼活動

拍照打卡趣!「汐止櫻花季」拍照或打卡可兌換寶可夢贈品


【活動辦法】 

1.活動時間:113/1/20(六)~113/2/18(日)。 

2.打卡地點:汐止.康誥坑溪/新台五路 山櫻花初開。 

3.至3F服務台出示「汐止櫻花季」照片或打卡,即可憑iFG遠雄廣場APP會員(或會員卡)兌換寶可夢贈品一份&湯姆熊代幣5枚。(限量200份,送完為止)※活動期間每卡限兌換一份。 

【得獎說明】 

1.得獎名單公告:本公司將於113年2月28日進行得獎名單公告,於本公司官方Facebook粉絲團公布得獎名單。 

2.本公司將主動以臉書活動公告活動得獎人,請得獎人於指定領獎截止日前,親至iFG遠雄廣場3F顧客服務中心,填妥領獎收據及附上得獎人身分證正反面影以完成相關領獎作業,逾期回覆或未回覆者視為棄權,本公司不遞補名額。 

3.本活動依據「所得稅」及「各類所得扣繳標準」等規定,如所得獎項總價值逾新臺幣(下同)20,000元時得獎人須預繳 10%稅金,此外於本公司累計全年各項所得超過金額1,000元以上者,均須申報所得。如相關法規有更新或異動。


【授權條款】

1.本攝影人氣大賞的參與者,皆於決定參與活動時,同意授予被授權人不可撤銷、具五年且遠雄廣場均適用之權利,即對參與作品進行複製、傳播、展示、及於現今或未來之任何媒體上製作衍生物(包含對創作者姓名之記載)。

2.參與者同意被授權人得處置其參加作品,且不主張任何著作人格權之侵害。被授權人於其網站或其他衍生物上登載之作品,不意味該作品將獲得任何獎項。被授權人以前述方式使用該作品時,將不須再付出額外代價與徵求額外之同意。此外,本攝影大賞的參與者於參賽時同意授予被授權人無限制之權利,得依其裁量使用參賽者與本大賽相關之文字敘述,以及參賽者之照片或代表物,亦可選擇不行使此項權利。被授權人在進行此類資訊之相關使用時,將不須再付出額外代價與徵求額外之同意。


【作品規範】

1.參賽者「務必保留未經任何影像處理軟體後製過或手機內建軟體後製(如效果、濾鏡)的原始數位檔案」,以保障自身參賽權益,因主辦單位審理有後製爭議的作品時,若無法提供原始檔檢視,有權取消其資格。

2.參賽作品須全為參賽者本人之獨自創作。在參賽之同時,即代表參賽者同意且未違反與第三者之協議、保證參賽作品為其所原創,未侵犯其他任何個人或實體之版權、商標權、人格權、隱私/公開權、以及智慧財產權,且未有第三者對該參賽作品具備任何權利、所有權、主張擁有或相關利益,亦未有違反其他法令情事。

3.參賽作品不得含有任何具猥褻、挑釁、毀謗、情色、暴力、種族歧視性或其他任何引人厭惡或不合宜之內容,主辦單位得自行判斷並排除該作品之參賽資格。

4.主辦單位保留一切檢驗原始作品/來源素材以確認其符合參賽規則的權利。

5.凡參加比賽,視為認同並接受本大賽規範之各項規定。違反本規範相關規定者,不列入評審,且主辦單位保留將作品下架的權利。得獎作品如經檢舉屬實,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領之獎狀、獎金及獎品;其涉著作權或其他侵權、違法之法律責任,由參賽者自行負責,與主辦單位無關。